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第一章 投資型保險概論(1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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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下列關於臺灣萬能壽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1) 公司每年會宣告利率。
(2) 是屬於投資型保險。
(3) 保險費繳納彈性。
(4) 通常有最低保證利率。
答:(2)

結論:臺灣萬能壽險依《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三章第16條~第40條之規定,歸類為傳統型人壽保險。故(2)錯誤


102
下列哪一項不是萬能壽險之優點?
(1) 繳納保費有彈性。
(2) 變更保額較靈活。
(3) 保戶可選擇投資標的。
(4) 保單運作透明性。
答:(3)

所謂「萬能」者,乃保險金額、保險費之繳交,可依自己之經濟能力而調整也。因此具有下列優點:1、繳納保費有彈性。2、變更保額較靈活。3、保單運作透明性。
雖然「萬能壽險」亦為美國常見的保險商品,但其投資操作仍由「保險公司」決定,且不具「分離帳戶」,依「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定義,「萬能壽險」,僅是一種具靈活性、透明性的傳統壽險商品,並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結論保戶可選擇投資標的不是萬能壽險之優點。故(3)不是


103
美國萬能壽險計算保單帳戶價值之利息利率大都採何種利率?
(1) 整體投資組合報酬率。
(2) 新錢報酬率。
(3) 舊錢報酬率。
(4) 以上皆非。
答:(2)

美國萬能壽險放在一般帳戶內的餘額,其運用績效以宣告利率的方式來累積現金價值,累積現金價值所使用的利率通常由保險公司決定,大多數美國保險公司採用公司的新貨幣報酬率(New-money Rates of Return),新貨幣報酬率代表公司在新的投資所賺的報酬。
結論:美國萬能壽險計算保單帳戶價值之利息利率大都採新錢報酬率。故(2)


104
萬能壽險是屬於?
(1) 變額年金。
(2) 遞延年金商品。
(3) 利率敏感性商品。
(4) 指數連動型商品。
答:(3)

結論:萬能壽險以宣告利率的方式來累積現金價值,亦即保單現金價值跟隨利息走勢而變動,故屬於利率敏感保險商品。故(3)


105
萬能壽險的鬆綁(unbundled)是指?
(1) 將死亡給付分割成淨危險保額及另外一個單獨運作的現金價值。
(2) 將保險給付分割成A型保單及B型保單。
(3) 將保險費分割成純保費及附加保費。
(4) 將責任準備金分割成保單價值準備金及保單責任準備金。
答:(1)

鬆綁:萬能壽險之運作係由保險公司作決定,而非保戶,故無「分離帳戶」之設計,為了讓保戶的現金價值累積較有自主權 (透過彈性繳費),乃有「鬆綁」之設計。
所謂「鬆綁」就是將死亡給付分割成淨危險保額及另外一個單獨運作的現金價值(1)
其運作方式係以「淨危險保額」來承擔死亡危險;另外透過其他基金工具來累積「現金價值」。
保單所有人繳付的保費,如果大於淨危險保額成本,超過的部分直接加入現金價值的基金中;若保險費有任何短缺時,則從現金價值中扣取。
當市場對於投資有利時,保戶可彈性多繳保費,來累積現金價值,更多的現金價值代表得以投資更多、獲利更多,此項設計讓客戶多少擁有一些投資自主權。此乃「鬆綁」設計之目的。


106
美國萬能壽險如在保單期間後期死亡給付未呈現遞增狀態,將被國稅局視為何種類型保單,不能享有稅賦優惠?
(1) 增額式儲蓄保險。
(2) 投資型保險。
(3) 還本型。
(4) 修正式養老保險。
答:(4)

萬能壽險A型保單,係以死亡給付為平準(死亡給付固定),若現金價值增加,其淨危險保額會以相等的金額減少,反之亦然。此選擇能提供與傳統壽險相同之保障。在保單的後期,為使保單符合美國國稅局(IRS)的稅負優惠,因此死亡給付在保單的後期呈遞增現象,而淨危險保額的形狀猶如一回廊(corridor)。若無此回廊,亦即死亡給付在後期未呈現遞增型態時,則保單將被IRS歸類為修正式養老保險,而無法適用稅負優惠。(4)


107
有關萬能壽險與變額壽險的比較,下列何者正確?(A) 變額壽險的繳費方式固定,萬能壽險則否。(B) 二者的保單價值皆無最低保證值。(C) 變額壽險在普通帳戶下運作,萬能壽險則在分離帳戶。(D)保戶在萬能壽險的投資方式有較多的選擇,在變額壽險則較少。
(1) AB
(2) AC
(3) BC
(4) BD
答:(1)

變額壽險的繳費方式固定,萬能壽險則採彈性繳費。故A正確
變額壽險有最低保障死亡給付;萬能壽險則有最低利率保證。但兩者均無最低保單價值之保證。故B正確
變額壽險在分離帳戶下運作;萬能壽險則在普通帳戶下運作。故C
變額壽險保戶可自行選擇投資工具;萬能壽險則由保險公司選擇投資工具,保戶只能以彈性繳費來增加投資額而已。故D
結論CD錯誤;僅AB正確。故(1)


108
B型萬能壽險的淨危險保額(NAR)是隨保單年度增加而呈現何種狀態?
(1) 平準。
(2) 遞減。
(3) 遞增。
(4) 以上皆非。
答:(1)

A型保單:死亡給付固定,淨危險保額 (NAR) 隨現金價值的增加而遞減。
B型保單:淨危險保額 (NAR) 固定(平準),死亡給付隨現金價值的增加而遞增。故(1)


109
美國國稅局規定萬能壽險要符合稅負憂惠,需在保單期間後期隨累積保單帳戶價值增加,淨危險保額亦須隨之:
(1) 增加。
(2) 減少。
(3) 不變。
(4) 以上皆非。
答:(1)

萬能壽險A型保單,係以死亡給付為平準(死亡給付固定),若現金價值增加,其淨危險保額會以相等的金額減少,反之亦然。此選擇能提供與傳統壽險相同之保障。在保單的後期,為使保單符合美國國稅局(IRS)的稅負優惠,因此死亡給付在保單的後期呈遞增現象,而淨危險保額的形狀猶如一回廊(corridor) 亦須隨之增加。若無此回廊,亦即死亡給付在後期未呈現遞增型態時,則保單將被IRS歸類為修正式養老保險,而無法適用稅負優惠。(1)


110
典型的萬能壽險有哪幾種?
(1) 四種。
(2) 三種。
(3) 兩種。
(4) 一種。
答:(3)

結論:典型的萬能壽險有兩種。故(3)
A型保單 (Options A):死亡給付固定;淨危險保額 (NAR) 隨現金價值的增加而遞減。
B型保單 (Options B):淨危險保額 (NAR) 固定;死亡給付變動,死亡給付隨現金價值的增加而遞增。


111
下列哪一項有關臺灣萬能壽險之法令規定為非?
(1) 需符合門檻法則規定。
(2) 可收取附加費用。
(3) 不可收取保單行政費用。
(4) 同一商品可提供2個子帳戶。
答:(4)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1條:萬能或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商品,不得於一張保險商品中設計提供不同子帳戶、不同年期與不同宣告利率之選擇。故(4)為非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3條:萬能或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商品,不得收取保單行政費用。故(3)


112
下列關於萬能壽險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1) 保費的投資標的以債券為主。
(2) A型保單中,若現金價值增加,其淨危險保額會以同樣相等的金額減少。
(3) B型保單中,若現金價值增加,其淨危險保額會以同樣相等的金額增加。
(4) 依美國國稅法規定,若保單價值在95歲前「滿期」,保單立即喪失課稅上的優惠。
答:(3)

A型:死亡給付固定,淨危險保額不固定。(若現金價值增加,則淨危險保額會以相等的金額減少)
B型:死亡給付不固定、淨危險保額固定。死亡給付 = 平準淨危險保額 + 當時之現金價值。(3)不正確


113
臺灣萬能壽險門檻法則規定40歲以下之門檻比率至少須達到多少?
(1) 135%
(2) 145%
(3) 155%
(4) 250%
答:(3)

為避免消費者把投資型保單當成「投資工具」,金管會將以「比率原則」來做管制,消費者未來購買投資型保單時,將依不同年紀訂定購買門檻,民眾買的死亡保險金,一定要大於保單帳戶價值。 這幾年,「連動債投資型保單」大熱門,許多高資產族,在業務人員鼓吹下,把連動債投資型保單,當成「投資工具」運用,也就是在購買時,只買「很低很低」的危險保額(壽險保障),但卻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投資,例如只買個10萬元壽險保額、但投資連動債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可能高達500萬元。
由於這種投資方式,槓桿操作比例太高,讓投資型保單明顯變相成為投資工具,保障特色反而相對降低。金管會保險局因而在日前召集壽險公司開會,決定將仿照美國保險市場,針對投資型保單設定門檻法則。 據了解,保險局這個新規定,將依保戶年齡做區分,若投資型保單的被保險人年齡在0歲到40歲,「死亡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比率門檻」要大於130%;若保戶年齡在41歲到70歲之間,這個比率門檻要大於110%;若保戶年齡在71歲以上,比率門檻超過101%即可 舉例來說,40歲以下保戶,在購買投資型保單時,所購買的「死亡給付金額」(壽險保障),如果是130萬元,投入投資型保單帳戶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為100萬元時,因為(130100x100%=130%,所以,剛好符合規定。 但如果40歲以下保戶,其所購買的死亡保障給付是100萬元、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為90萬元,相除後,因為比率為111%,小於130%的門檻,不符合規定,保險局會要求壽險公司「不予承保」。
結論:臺灣萬能壽險門檻法則規定40歲以下之門檻比率至少須達到多少155%。故(3)


114
萬能壽險保單須符合門檻法則規定之主要目的為何?
(1) 公司承擔投資風險。
(2) 維持一定淨危險保額。
(3) 達到最低投保金額。
(4) 增加費用收取透明度。
答:(2)

門檻法則:美國稅法規定,終身壽險保單,在被保險人95歲以前,都要維持一定金額以上的淨危險保額,違反此規定的保單,或在95歲以前提前滿期的保單,都將喪失課稅上的優惠。(2)


115
下列關於變額萬能壽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1) 公司承擔投資風險。
(2) 繳納保費有彈性。
(3) 保戶可選擇投資標的。
(4) 保單運作透明性。
答:(1)

變額萬能壽險,因具「變額」之特性,故其係在分離帳戶下運作,保戶承擔投資風險保戶可選擇投資標的。故(1)錯誤(3)
變額萬能壽險,因具「萬能」之特性,故可彈性繳費。故(2)


116
變額萬能壽險之保單帳戶價值會隨保單年度經過而如何?
(1) 減少。
(2) 增加。
(3) 不動。
(4) 以上皆有可能。
答:(4)

變額萬能壽險,係在分離帳戶下運作,其現金價值之高低繫於投資績效之良窳,故隨保單年度經過而高低起伏,也可能降低至零。
結論以上皆有可能。故(4)


117
下列有關臺灣與美國變額萬能壽險之門檻法則規定,何者錯誤?
(1) 美國實施較早。
(2) 臺灣門檻比率相對較高。
(3) 美國門檻法則由國稅局頒定。
(4) 臺灣門檻年齡級距區分3級。
答:(2)

結論臺灣門檻比率相對較高錯誤。故(2)錯誤


118
在介紹變額萬能壽險時,最重要需提醒保戶注意哪一項風險?
(1) 政治風險。
(2) 信用風險。
(3) 投資風險。
(4) 流動風險。
答:(3)

變額萬能壽險具「變額」之特性,故由保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而保險人則承擔死亡風險和費用風險。
結論:在介紹變額萬能壽險時,最重要需提醒保戶注意投資風險。故(3)


119
下列有關變額萬能壽險的敘述,何者有誤?
(1) 商品設計結合萬能壽險與變額壽險的特色。
(2) 在一般帳戶下運作。
(3) 典型的變額萬能壽險並無最低死亡給付的保證。
(4) 保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答:(2)

變額萬能壽險具「變額」之特性,故變額萬能壽險係在分離帳戶下運作,保戶自行選擇投資方式,其成果由保戶享有或承擔。
結論在一般帳戶下運作錯誤。故(2)有誤


120
依照投資型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定,37歲之被保險人最低比率為?
(1) 101%
(2) 115%
(3) 130%
(4) 以上皆非。
答:(3)

投資型保險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制度:為確保投資型保險商品具有一定之保險成分比重,金管會於民國9610 1 日起實施投資型保險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制度,也就是所謂的門檻法則。其內容如下:
投資型保險人壽保險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比率須符合一定數值以上,以維持最低保險成分比重。
公式為:死亡給付 ÷ 保單帳戶價值 × 100 % = 最低比率。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級距及適用比率如下:15 40歲:130 %1 70歲:115 %71歲以上:101 %
結論37歲之被保險人最低比率為130%。故(3)


121
下列關於變額年金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1) 屬於投資型保險。
(2) 屬於即期年金保險。
(3) 保單帳戶價值會波動。
(4) 保障保戶活太久風險。
答:(2)

變額年金保險年金是投資型保險的一種,它提供被保險人因為長壽而沒有收入的保障。人壽保險提供過早死亡的保障,年金則是相反,它保障被保險人活得太久的風險。故(14)皆對
變額年金的保單帳戶價值與年金給付額均隨投資狀況波動,其中最常見的是「遞延變額年金」。故(3)
即期年金:指年金保險訂立後保險人即開始給付年金,此類年金保險費通常為躉繳。
遞延年金:指保險契約訂立後,須經過一定年數累積之後,同時被保險人也還必須存活於世上,保險人才開始給付年金。
結論:變額年金保險,其中最常見的是「遞延變額年金」;而屬於即期年金保險。故(2)錯誤


122
萬能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主要差別,何者為非?
(1) 保費金額均不固定。
(2) 均允許部分提領現金價值。
(3) 均有最低之現金價值保障。
(4) 繳費期間均不固定。
答:(3)

萬能壽險的主要特色為「彈性繳費」亦即保費金額、繳費期間皆可彈性調整而不固定,變額萬能壽險具「萬能壽險」的「彈性繳費」特色,故(14)皆對
具「萬能」之特性者,因可彈性多繳保費,其多繳之部分,根本上是屬於保戶自己的錢,遇急需若僅能申請「保單貸款」,則無異「使用自己的錢,卻需支付利息給保險公司」一樣的不合理,因此,「萬能壽險、變額萬能壽險」均可直接提領,而非以申請「保單貸款」的方式來應急。故(2)
變額壽險有最低保障死亡給付;萬能壽險則有最低利率保證。但兩者均無最低保單價值之保證。
結論:變額壽險有最低保障死亡給付;萬能壽險則有最低利率保證。但兩者最低保單價值之保證。故(3)為非


123
下列關於變額萬能壽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1) 「目標保險費」指最少要繳的保險費數額。
(2) 「門檻限額」又稱法定保險費額。
(3) 定期繳保費。
(4) 依美國國稅法規定,保單帳戶價值的累積採遞延課稅。
答:(3)

所謂「目標保險費」係指:最少要繳交的保險費,或足以讓保單持續有效所應繳交的保險費。故(1)
美國稅法規定:終身壽險保單,在被保險人到達95歲以前,都要維持一定金額以上的淨危險保額,違反此規定的保單,都將喪失租稅優惠。上述所謂「要維持一定金額以上的淨危險保額」之保險費額,稱為「門檻限額」又稱法定保險費額。故(2)
美國稅法規定,現金價值的累積,理應逐期課所得稅,惟投資型保險商品歸類於「保險類」故享有多項稅賦優惠,包括現金價值的累積,給付前不課所得稅,直到給付時才需課所得稅,此即所謂的遞延課稅。故(4)
結論:變額萬能壽險,兼具「萬能」特色,故採彈性繳費;而定期繳保費。故(3)錯誤


124
下列何者對遞延變額年金之敘述錯誤?
(1) 繳費期內所購買的基金單位,稱為「累積基金單位」。
(2) 累積基金單位是未來年金給付的計算單位。
(3) 每期年金給付額等於保單所有人的年金基金單位數量乘以給付當期的基金價格。
(4) 年金給付額隨著年金基金單位的資產價值動而變化。
答:(2)

繳費期內購買的基金單位,稱為「累積基金單位」。故(1)
累積基金單位是「用來購買新的基金單位」;「所購得之新的基金單位」才是未來年金給付的計算單位。故(2)錯誤
未來每期年金給付額 = 年金基金單位數 × 給付當期的單位基金價值。故(3)
進入年金領取期時,保戶已不再繳費,故其基金單位數已經固定,不再改變。但每單位基金價值仍隨投資績效而改變。故年金給付額隨著年金基金單位的資產價值波動而變化。故(4)


125
下列何者非變額年金之特性?
(1) 單位價值愈高,所能購買之單位數愈多。
(2) 年金金額多寡視基金投資績效而定。
(3) 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
(4) 保單所有人可以選擇如何投資其所繳交的保險費。
答:(1)

基金單位的價值愈高,所能購置的單位數愈少。故(1)為非
例如,保戶當期繳交之保費 = 1,000元。
若當時每一基金價值 = 10元,則保戶所能購置的單位數 = 1,000 ÷ 10 = 100單位。
若當時每一基金價值 = 20 (價值愈高),則保戶所能購置的單位數 = 1,000 ÷ 20 = 50單位 (單位數愈少)
變額年金係由保單所有人承擔投資風險:保險公司提供各種分離帳戶,如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國際型基金、指數型基金等,保單所有人可以選擇如何投資其所繳交的保險費以及選擇投資組合,其績效則表現於保單價值上,因此,年金金額多寡視基金投資績效而定。故(234)皆對


126
下列有關變額年金的敘述,何者正確?
(1) 變額年金係為因應通貨膨脹而發展出來的商品。
(2) 保單價值的增減用以調整年金金額的給付。
(3) 商品設計結合年金險與變額壽險的觀念。
(4) 以上皆是。
答:(4)

變額年金之基金大半投資於利率敏感性之金融商品,換言之,當經濟處於通貨膨脹時,亦即利率高漲時,其投資之基金價值亦隨之增加,保戶之購買力即可避免因通貨膨脹而降低,故變額年金係因應通貨膨脹而發展出來的商品。故(1)
變額年金在繳費期間,其分離帳戶的保費,係按當時的每一單位基金價值,購得一定數量的基金單位,稱「累積基金單位」。
進入年金領取始期,保單所有人擁有的「累積基金單位」的總價值,可用於購買新的基金單位,因為此時保戶已不再繳費,故其基金單位數已經固定,不再改變。但每單位基金價值仍隨投資績效而改變。
變額年金之年金給付,係以保戶之基金單位數 × 每單位基金價值來調整,因為每單位基金價值隨投資績效而改變,故年金金額的給付亦隨投資績效而改變,故(2)
變額年金之商品設計係結合「年金險」與「變額壽險」的觀念。故(3)
結論以上皆是。故(4)


127
在變額萬能壽險中,通常會載明保險人所建議的最少應繳交的保費金額,使保單在保守的投資及報酬假設條件下仍可繼續有效,此保費稱為?
(1) 法定保險費。
(2) 自有保險費。
(3) 自然保險費。
(4) 目標保險費。
答:(4)

所謂「目標保險費」簡單的說,係指:
最少要繳交的保險費。或
足以讓保單持續有效所應繳交的保險費。
結論:在變額萬能壽險中,最少要繳交的保險費,或足以讓保單持續有效所應繳交的保險費,稱為目標保險費。故(4)


128
年金的目的是?
(1) 減少目前的所得稅。
(2) 提供遺族生活。
(3) 創造遺產。
(4) 提供長期收入的來源。
答:(4)

年金保險的目的,是為準備活得太久時,所導致的個人經濟匱乏,而預作打算。
結論:故年金的目的是:提供長期收入的來源。故(4)


129
依照投資型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定,71歲之被保險人最低比率為?
(1) 101%
(2) 115%
(3) 130%
(4) 以上皆非。
答:(1)

投資型保險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制度:為確保投資型保險商品具有一定之保險成分比重,金管會於民國9610 1 日起實施投資型保險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制度,也就是所謂的門檻法則。其內容如下:
投資型保險人壽保險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比率須符合一定數值以上,以維持最低保險成分比重。
公式為:死亡給付 ÷ 保單帳戶價值 × 100 % = 最低比率。
被保險人到達年齡級距及適用比率如下:15 40歲:130 %1 70歲:115 %71歲以上:101 %
結論:依照投資型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定,71歲之被保險人最低比率為101%。故(1)


130
如每月年金購買率訂定為每千元5元,在年金開始給付日當時累積保單帳戶價值為 100萬元,則保戶每年可領多少年金金額?
(1) 5千元。
(2) 6千元。
(3) 5萬元。
(4) 6萬元。
答:(4)

年金購買率,係指「每千元帳戶價值,可支領的每月年金給付」。
本題,「年金購買率為每千元5元」之意義為:「若帳戶價值有一千元,則每月可獲得5元的年金給付」。
100萬元÷1000=10005×1000=5000元。5000元×12 = 60000元。
結論:保戶每年可領6萬元。故(4)


131
變額年金中帳戶移轉的限制,最主要是為了防止下列何種情況?
(1) 分離帳戶間累積基金的移轉。
(2) 因分離帳戶價值的移轉而使其餘額低於約定的最低金額。
(3) 分離帳戶的部分移轉。
(4) 牽涉到一般帳戶的移轉。
答:(2)

在限額內,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允許保單所有人移轉帳戶之間的資金,而移轉對象也包括一般帳戶,讓保單所有人可以把一部份保險費放進有利率保證的帳戶(即一般帳戶)內。固定利率帳戶。在移轉的限制方面,最常見的是不能把分離帳戶的餘額減到約定的最低值以下。亦即,保單所有人可以把分離帳戶的餘額全部移轉到另一個分離帳戶(或一般帳戶),但部分移轉時不得讓帳戶餘額低於約定的最低值。
結論:變額年金中帳戶移轉的限制,最主要是為了防止因分離帳戶價值的移轉而使其餘額低於約定的最低金額。故(2)


132
變額年金進入給付期後,每年?
(1) 所領年金金額固定。
(2) 所領年金單位數固定。
(3) 所領單位價值固定。
(4) 以上皆是。
答:(2)

變額年金之在繳費期間,其分離帳戶的保費,係按當時的每一單位基金價值,購得一定數量的基金單位,稱為「累積基金單位」。
進入年金領取始期,保單所有人擁有的「累積基金單位」的總價值,可用於購買新的基金單位,因為此時保戶已不再繳費,故其基金單位數已經固定,不再改變。但每單位基金價值仍隨投資績效而改變。
變額年金之年金給付,係以保戶之基金單位數×每單位基金價值來調整,因為每單位基金價值隨投資績效而改變,故年金金額的給付亦隨投資績效而改變。
結論:變額年金進入給付期後,每年所領年金單位數固定。故(2)


133
如公司採愈高預定利率計算未來年金給付,則保戶可領年金金額會如何?
(1) 愈高。
(2) 愈低。
(3) 無影響。
(4) 以上皆非。
答:(1)

年金購買率,係指「每千元帳戶價值,可支領的每月年金給付」。
年金購買率與預定報酬率 (預定利率) 與保證期有關,如果採用較高的預定報酬率或較低的保證期,則年金購買率及年金開始日的年金金額也會跟著提高。
結論:如公司採愈高預定利率計算未來年金給付,則保戶可領年金金額愈高。故(1)


134
下列關於變額年金保險之主要特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1) 基金單位淨值愈高,保戶購買單位數愈少。
(2) 保戶所領是固定數目年金單位數。
(3) 年金給付額會隨投資績效而變動。
(4) 單位成本大都以年計方式。
答:(4)

基金單位的價值愈高,所能購置的單位數愈少。故(1)
進入年金領取始期,保單所有人擁有的「累積基金單位」的總價值,可用於購買新的基金單位,因為此時保戶已不再繳費,故其基金單位數已經固定,不再改變。因此,變額年金之年金受益人,係領取一固定數目之基金單位,但每單位基金價值仍隨投資績效而改變。故(23)皆對
保險人計算累積單位成本,可為日計、週計或月計,季計、半年計或年計較為罕見。故(4)錯誤


135
下列何項不屬於年金給付方式的選擇?
(1) 附保證期間的終身年金。
(2) 終身年金。
(3) 終身壽險。
(4) 附退還本金的終身年金。
答:(3)

最常見的年金給付方式如下
終身年金:保証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繼續支付,年金受領人死亡時,就停止支付。
附期間保證的終身年金:保証在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支付年金,而且期間不少於保證期間。如果年金受領人活過保證期間,年金仍繼續支付至其死亡為止。如果年金受領人在保證期間尚未終了前死亡,則年金支付給受益人至該期間終了。
連生及遺族年金:指於年金受領人死亡後,保險人仍應繼續將年金給付與指定之受益人或連帶或附帶的受領人。
定期生存年金(定期年金):在一定年限內給付生存年金,年限過後即不再給付,若被保險人於年限內死亡,保險人亦不再給付。
即期年金:指年金保險訂立後保險人即開始給付年金,此類年金保險費通常為躉繳。
遞延年金:指保險契約訂立後,須經過一定年數累積之後,同時被保險人也還必須存活於世上,保險人才開始給付年金。
附退還本金的終身年金:在保單有效期間,發生身故或全殘時,以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金,取較高者作為理賠金額。
結論終身壽險歸類為「死亡保障」之險種,而非「生存保障」之險種,故其給付不屬於年金給付。故(3)不屬於


136
何先生於91日購買變額年金100,000元,當時單位價值為100元,121日單位價值增為105元,則何先生之保單價值為多少?
(1) 100,000元。
(2) 105,000元。
(3) 110,000元。
(4) 以上皆非。
答:(2)

年金單位數=100,000元÷100=1000
保單價值=年金單位價值×年金單位數=105元×1000=105,000。故(2)


137
下列哪一項是國內變額年金保險之常見的年金給付方式?
(1) 連生年金給付。
(2) 遺族年金給付。
(3) 附保證期間年金給付。
(4) 以上皆非。
答:(3)

國內變額年金保險之常見的年金給付方式
終身年金:保証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繼續支付,年金受領人死亡時,就停止支付。
附期間保證的終身年金:保証在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支付年金,而且期間不少於保證期間。如果年金受領人活過保證期間,年金仍繼續支付至其死亡為止。如果年金受領人在保證期間尚未終了前死亡,則年金支付給受益人至該期間終了。
連生及遺族年金:指於年金受領人死亡後,保險人仍應繼續將年金給付與指定之受益人或連帶或附帶的受領人。
定期生存年金(定期年金):在一定年限內給付生存年金,年限過後即不再給付,若被保險人於年限內死亡,保險人亦不再給付。
結論附保證期間年金給付是國內變額年金保險之常見的年金給付方式。故(3)


138
假設王先生選擇向A保險公司購買變額年金,其變額年金所結合之基金在61日之基金淨值400萬元,總共發行20萬個單位數,王先生在61日繳交1萬元,請問王先生可買多少單位的基金?
(1) 500 單位。
(2) 5,000 單位。
(3) 200 單位。
(4) 1,000 單位。
答:(1)

基金單位價值=基金淨值÷基金單位數=400萬元÷20萬個單位=20元。
王先生可買的基金單位數=1萬元÷20=500 單位。故(1)


139
下列有關傳統年金與指數年金的比較,何者正確?(A) 前者繳費期間固定,後者則較具彈性。(B) 二者均需定期宣告利率。(C)前者之年金金額於簽呈時即告定,後者則否。(D) 前者在一般帳戶下運作,後者則在必須在分離帳戶下運作。
(1) AB
(2) BC
(3) CD
(4) AC
答:(4)                                                     傳統年金與指數年金之比較


傳統年金
指數年金


保險費及繳費方式:
固定
彈性


年金給付開始日:
依照保險公司商品的設計
由要保人自行決定年、月、日


投資方式:
一般帳戶下運作
一般帳戶下運作


年金金額:
於簽訂契約當時即可知
於簽訂契約當時無法得知


宣告利率或預定利率:
無宣告利率;有預定利率
每年視投資效益與利率走勢,調整宣告利率


投資風險:
完全由保險公司承擔
由保險公司與要保人共同負擔


傳統年金繳費期間固定;指數年金採彈性繳費。故A
傳統年金之年金金額於簽單時即告確定;指數年金則否。故C
傳統年金沒有宣告利率;指數年金則有。故B
傳統年金與指數年金,皆在一般帳戶下運作。故D
結論CD皆錯;AC皆正確。故(4)


140
下列何者是變額年金的潛在客戶?
(1) 目前正在投資共同基金者。
(2) 想要退休而儲蓄者。
(3) 任何需要長期且不受通貨膨脹影響收入者。
(4) 以上皆是。
答:(4)

變額年金之商品設計係結合「年金險」與「變額壽險」的觀念,與投資共同基金者有共有之性質,故「投資共同基金者」為變額年金的潛在客戶。
變額年金在為準備活得太久時,所導致的個人經濟匱乏,而預作打算。故「想要退休而儲蓄者」為變額年金的潛在客戶。
變額年金能對抗通貨膨脹風險。故「任何需要長期且不受通貨膨脹影響收入者」為變額年金的潛在客戶。
結論以上皆是。故(4)


141
下列何者不是變額年金快速成長的原因?
(1) 市場利率持續走低。
(2) 企業退休金制度逐漸改為固定提撥制。
(3) 保險商品之稅負優惠。
(4) 基金市場與股票之報酬率持續走低。
答:(4)

變額年金快速成長的原因
市場利率持續走低。
企業退休制度逐漸改為固定提撥制。
保險商品之稅負優惠。
變額年金具節稅、分散投資、回報率高、投資期限不長、管理費用不高,而快速成長。其缺點是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結論:變額年金的成長與「基金市場與股票之報酬率持續走低」無直接關聯。故(4)不是


142
下列關於美國指數年金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1) 屬於定額年金範圍。
(2) 主管機關為證券交易委員會。
(3) 又稱市場價值年金。
(4) 通常連結S&P500
答:(2)

定額年金保險是“變額年金保險”的對稱,是指每次按固定金額給付年金的保險,這種年金保險的給付額是固定的,不隨著貨幣購買力的變化而變化。
指數年金亦稱市場價值年金Market Value AnnuityMVA)或稱為市場價值調整年金(Market Value Adjusted Annuity),在美國,指數年金屬於定額年金的一種。故(13)皆對
以美國為例,由於指數年金為定額年金之一種,因此與變額保險不同之處在於,其只需受到州保險監理官之監理,而不需再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之監理,這是吸引美國保險公司相繼投入指數年金市場的主要原因之一。故(2)錯誤
指數年金所採用之計價基礎系與下列指數連結:(一)無息美國政府公債(二)美國S&P500指數基金(三)美國NASDAQ指數基金。故(4)


143
保證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繼續支付;年金受領人死亡時,就停止所有的支付。此是指何種年金給付方式?
(1) 定期年金。
(2) 連生年金。
(3) 終身年金。
(4) 附期間保證的終身年金。
答:(3)

終身年金終身年金保証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繼續支付,年金受領人死亡時,就停止所有的支付。故(3)
連生年金多數受領人之年金保險中,年金受領人有二人以上,各該受領人皆生存時,保險人始依約給付年金,但若「其中一人死亡時,即不再給付年金」稱為「連生共存年金」。
定期年金:在一定年限內給付生存年金,年限過後即不再給付,若被保險人於年限內死亡,保險人亦不再給付。
附期間保證的終身年金保証在年金受領人有生之年支付年金,而且期間不少於保證期間。如果年金受領人活過保證期間,年金仍繼續支付至其死亡為止。如果年金受領人在保證期間內死亡,則年金支付給受領人至該期間終了。


144
在美國,指數年金之最低保證利率通常訂為累積保費九成的多少?
(1) 0.01
(2) 0.03
(3) 0.07
(4) 0.1
答:(2)

結論:在美國,指數年金之最低保證利率的計算方式,通常定為累積保費的九成,年利率3 %,複利來計算。(2)


145
下列對指數年金敘述,何者錯誤?
(1) 大多為310年期之躉繳遞延年金產品。
(2) 利息之計算與年金給付金額是由保險公司逐年訂定的。
(3) 在美國,其為定額年金的一種。
(4) 亦有最低保證利率之選擇。
答:(2)

大多數的指數年金,為310年期之躉繳遞延年金。故(1)
指數年金利息之計算與年金給付金額繫於美國股市之標竿S & P 500,伴隨著美國經濟的起落而變化,當S & P 500負成長時,指數年金僅能賺取固定利息,最低為3%;當S & P 500成長時,指數年金則能賺取更多的收益。因此,「利息之計算與年金給付金額是與市場連動的;而非由保險公司逐年訂定的」。故(2)錯誤
因為「指數年金」與「定額年金」之各種特徵及基本的保障相同,主要差別在於決定利率之方式的不同,因此,美國將其歸類為定額年金之一種。故(3)
指數年金在績效不佳時,通常有3 % 的最低利率保證。故(4)


146
指數年金與何種年金之各種特徵及基本的保障相同,主要差別是在於決定利率之方式的不同?
(1) 變額年金。
(2) 定額遞延年金。
(3) 定期年金。
(4) 附期間保證的終身年金。
答:(2)

大多數的指數年金,為310年期之躉繳遞延年金。與傳統定額遞延年金主要差別在於決定利率之方式不同。
結論:指數年金與定額遞延年金之各種特徵及基本的保障相同,主要差別是在於決定利率之方式的不同。故(2)


147
指數年金之指數連動計算方式是以契約起始點與契約終止點指數之增加率為基礎,是屬於哪一種計算方式?
(1) 年增法。
(2) 低標法。
(3) 點對點法。
(4) 高標法。
答:(3)

結論:指數年金之指數連動計算方式是以契約起始點與契約終止點指數之增加率為基礎,是屬於點對點法。故(3)


148
年增法或多年期增加法之指數年金商品,適用於何種指數行情之狀況,以獲得至高之指數報酬?
(1) 預期指數行情將持續往上攀升。
(2) 預期指數行情將會上下波動時。
(3) 預期指數行情先上升、後下降時。
(4) 當預期指數行情將呈緩步趨堅時。
答:(2)

「年增法或多年期增加法」之指數連動利率,係以「期初至期末指數之增加率」加總而得。故「預期行情將會上下波動,指數忽高忽低、變動劇烈時」對「期初至期末指數之增加率」助益最大;反之,若「行情平穩」則「期初至期末指數之增加率」將會很小,故「預期指數忽高忽低、變動劇烈時,指數年動利率應採年增法多年期增加法」。
多年期增加法與年增法雷同,差別在於年增法每年計算指數年增率,而多年期增加法通常是以23計算指數年增率。
結論:年增法或多年期增加法之指數年金商品,適用於預期指數行情將會上下波動時之狀況,以獲得至高之指數報酬。故(2)


149
小張購買10年期指數年金,契約起始點指數為1000點,期間最高及最低為1500點與750點,契約終止點指數為1200,換算指數連動率為50%,則是採哪一種計算方式?
(1) 點對點法。
(2) 高標法。
(3) 低標法。
(4) 年增法。
答:(2)

高標法下:指數連動利率,採用「合約起始時之指數」與「合約期間最高指數」的增加率。
指數連動利率 = (契約期間最高指數 - 契約起始時之指數) ÷ 契約起始時之指數 = (1,500 - 1,000) ÷ 1,000 = 50 %
結論:採高標法。故(2)



150
客戶為獲得更高的指數報酬,當預期指數行情緩步趨堅時,應選擇何種指數年金?
(1) 點對點法。
(2) 低標法。
(3) 高標法。
(4) 數位法。
答:(4)

數位法
當合約期間「年度之年增率」為一正數時,給予一固定報酬率;而「年度之年增率」為一負數時,則以0計,稱之為「數位法」。
可知「數位法」是基於「開、關」原理來設計的,「年度之年增率」為一正數時,則給予一固定報酬率,為「開」;而「年度之年增率」為一負數時,則以0計,為「關」。
結論:當預期指數行情將成緩步趨堅時,則「每年度之年增率將會都是正數」,應選擇「數位法」以獲得更高之指數報酬。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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